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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規範與權利義務

  1. 競賽期間,參賽者須遵守一切主辦單位制訂之規範與審查流程。
  2. 參賽者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資料,如主辦單 位依參選者提供之資料無法通知其入選時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,如因此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,參選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3. 參賽者所檢送之文件資料,主辦單位與審查委員將盡資料保密之義務,惟參選作品及打樣實體作品無論通過各階段審查與否,均不予退還。因郵寄延誤、遺失、郵資不足、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,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  4. 競賽項目有關作品及安全標示等文件內容,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,且文件內容不得有標示不實、侵犯他人商標、專利、仿冒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,否則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展或得獎資格,且參展團隊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  5. 入圍作品參與「2019桃原十大伴手禮」後,需配合專業輔導團隊進行後續輔導作業流程,及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相關活動。
  6. 主辦單位得結合各活動修改或設計系列文宣品、廣告品,並展示於展覽會場、媒體通路、報章雜誌、各相關網站等宣傳管道,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活動之需要,得徑行發表參選作品之圖文資料。
  7. 主辦單位擁有修正競賽辦法之權利,並以競賽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依據。
  8. 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增刪參賽規範之權利。